运行管理
柳州市螺蛳粉植物源性配料研究重点实验室实验技术人员工作规程
发布时间:2022-10-17 发布者: 浏览次数:


一、前言

第一条 实验人员是完成实验室的基本任务、搞好实验室建设与管理工作的骨干力量,是教学、科研和科技开发队伍的重要组成部分。为加强这支队伍的建设,进一步提高实验室建设与管理的水平,特制定实验技术人员工作规程。

二、职业道德

第二条 热爱本职工作,忠于职守,刻苦钻研业务,积极完成本职工作,团结协作,作风正派,为人师表。

第三条 努力工作,通过搞好实验室的建设与管理,为教学和科研工作创造条件,要通过自己的言传身教,培养学生辩证唯物主义观点,理论联系实际、实事求是的工作作风和严谨的科学态度,及艰苦奋斗、勤俭办学的精神。

第四条 加强思想道德修养,严格要求自己,严格遵守实验技术人员的岗位职责。

第五条 积极参加教学科研活动,热情为教学科研工作服务,富有奉献精神。

三、实验实习

第六条 实验实习教学既可授予学生以知识和技能,又可培养学生的动手能力和分析问题的能力,还可培养学生创造性的科学思维方法、严谨的治学态度和求实的工作作风。实验技术人员应根据教学大纲的要求,积极做好实验实习前的有关准备工作,如实验仪器性能的检查,试剂的配制等,并随时准备解决实验过程中发生的实验技术问题。

第七条 实验技术人员要根据实验目的和要求,积极从实验技术上加以落实和实现,以求达到最佳的实验效果。

第八条 要积极做好科研实验前的准备工作,研究和解决科研工作中出现的技术问题,保证科研工作顺利进行。  

第九条 努力创造实验技术条件开拓实验项目,积极协助实验教师进行实验室开放活动,提高学生的实验技能。

第十条 做好实验室仪器设备的日常维修保养和管理工作,使教学实验(实习)仪器设备处于完好可用的状况。

四、业务进修

第十一条 每年选留、分配进校的技术人员均须参加学校主办的岗前培训,熟悉实验人员的工作职责,缩短工作适应期,以便尽快地开展工作。

第十二条 凡不具备规定条件要求(如学历)而要从事实验技术岗位的人员,必须经过培训学习,并经过一定时间的实际工作,经批准方有资格正式承担实验技术工作。

第十三条 实验技术人员要定期进修学习,不断提高业务水平。中青年实验技术人员结合工作需要,每年可以进修一门课程,一般以在职进修为主。对于实验技术人员的优秀骨干,系将根据需要有计划地以多种方式上报上级主管部门进行培养提高,在职称评审中将作为重要的条件之一予以考虑。

五、实验室技术人员岗位职责

第十四条 初级工程师

了解本实验有关的实验原理和实验技术,较熟练地掌握本实验室各种仪器设备,能对一般仪器设备的故障进行诊断和维修。在有关人员的指导下,完成科学研究实验、教学实验准备工作的辅助工作,初步掌握常规的实验工作方法和步骤,承担本实验的部分仪器设备和管理工作或其它具体工作。

    第十五条 工程师

1. 独立承担先进设备的技术消化和编写使用手册,拟订大型设备运行管理规程、人员培训大纲等工作。

2. 拟订有关实验室建设方案、精密仪器和大型设备配置方案。

3. 承担有关实验室的技术开发工作,组织和指导初级技术人员的工作和学习。

4. 组织管理本部门一个方面的工作,拟订有关管理制度和运行程序,并付诸实施。

5. 负责一个方面技术的指导工作,提供技术咨询。承担本科生、研究生实验的指导工作。设计实验方案,组织和实施一定难度的科学实验工作。

6.承担比较复杂精密仪器设备的技术管理,负责承担并较好地完成实验任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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