规章制度
柳州市螺蛳粉植物源性配料研究重点实验室学生实验安全守则
发布时间:2022-10-17 发布者: 浏览次数:


  1. 进入实验室必须参加“实验室安全培训”。

  2. 进入实验室人员需穿工作服不得穿凉鞋、高跟鞋或拖鞋,留长头发者应束扎头发。

  3. 进入实验室,须了解实验室及周围环境,熟悉水、电、气源位置及急救器材(灭火器消防栓、急救药品等)使用方法。

  4. 熟悉仪器设备的性能和使用方法,严格遵守操作规程。实验进行时,不得随意离开岗位,要密切注意实验的进展情况。

  5. 规范使用化学试剂、生物试剂,使用明确试剂性质及使用注意事项,使用时严格按照实验要求进行操作,严禁混合使用未标明的试剂。

  6. 使用易燃易爆化学试剂时,应远离火源,戴防护眼镜、防护手套等,发生意外事故时,应及时设法急救,并报告指导老师。

  7. 实验用化学试剂不得入口,严禁在实验室内大声喧哗吸烟、饮食实验结束后要细心洗手。

  8. 实验时应打开门窗或换气设备,保持室内空气流通。应易挥发、易产生严重异味、易污染环境的有害化学试剂时通风橱进行。

  9. 实验产生的化学废液应按有机、无机和剧毒等分收集存放,严禁倒入下水道,易燃、易爆、剧毒化学试剂要严格按有规定领用、存放和保管

  10. 严格按照操作规程操作仪器设备,对于有使用记录要求的仪器,使用完毕后如实填写使用记录表。

  11. 实验结束后立即关闭水、、气源,并将实验仪器放回原位,最后离开实验室人员应检查水阀、电闸、气阀等,关闭门窗方可离开实验

  12. 保持良好的工作秩序和学习环境,服从实验室安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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