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迎评促建 | 本科教学工作合格评估知识应知应会(第3期)

发布日期:2025-09-08    作者:评建办公室、学校融媒体中心         点击:

【导语】

为普及本科教学工作合格评估的基本知识,在全校范围内形成“人人关心评估、人人了解评估、人人参与评估、人人都是评估对象”的浓厚氛围,组织宣传部开设“迎评促建 | 本科教学工作合格评估知识应知应会”专栏,进行相关知识系列推送。希望每一位师生员工认真学习,提高认识,以主人翁的姿态投入到学校迎评促建工作中,全力以赴打赢本科教学工作合格评估攻坚战。

 

 

一、普通高等学校本科教学工作合格评估有哪些新方法?

一是使用了数据分析方法。教育部评估中心基于全国高等学校本科教学状态数据库对各校的教学基本状态数据做出分析报告,提供给评估专家分析问题,做出判断。

二是采用了新的考察模式。在规定时间内,专家可以采取集中进校或分散进校的方式进校考察,对学校教学工作做出整体判断。

三是采用了新的专家工作方式。评估专家在进校前要研讨学校自评报告和教学状态数据分析报告,提出进校考察重点;在进校考察中专家要全面考察并独立作出判断;专家在离校后一周内提交个人考察报告,专家组长汇总后形成专家组考察报告。

四是加大了社会参与力度。专家组成员中吸收了部分行业和社会人士参加。

五是完善了组织管理机制。建立了项目管理制度,建立了专家培训、考评制度和选拔进退机制,设立了教育部普通高等学校本科教学工作评估专家委员会负责评估纪律的检查、监督和评估的申诉与仲裁。

二、普通高等学校本科教学工作合格评估的评估结论及使用。

“普通高等学校本科教学工作合格评估”评估结论分为通过、暂缓通过和不通过三种。

(一)标准

通过:专家所投票数中,通过的票数大于等于三分之二;

不通过:专家所投票数中,不通过的票数大于三分之一;

暂缓通过:介于合格与不合格中间的票数。

(二)专家个人投票依据

通过:39个观测点(民办高校40个)中,有33个及以上观测点达到基本要求;不通过:39个观测点(民办高校40个)中,有9个及以上达不到基本要求;暂缓通过:39个观测点(民办高校40个)中,有7或8个达不到基本要求。

评估结论经专家委员会审议和教育部审定:“通过”的院校,加入下一轮普通高等学校的审核评估。学校的整改情况将作为审核评估的主要内容。“暂缓通过”的学校整改期限为两年,“不通过”的学校整改期为三年。在整改期间,对结论为“暂缓通过”的学校,将采取减少招生数量、暂停备案新设本科专业;对结论为“不通过”的学校,将采取限制招生、暂停备案新设本科专业等措施。整改期满后由学校提出重新接受评估的申请。重新评估获得通过的学校,可进入下一轮普通高等学校的审核评估,仍未通过的学校,将停止其招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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