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属各学院:
根据《关于印发〈国家开发银行广西壮族自治区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贷后管理办法〉的通知》(开行桂发〔2011〕124号)文件有关规定,为做好我校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毕业学生的毕业确认工作,现就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毕业确认流程
(一)登录“学生在线服务系统”。贷款学生登录https://sls.cdb.com.cn,进入学生在线服务系统首页,并输入身份证号、密码等相关信息,登录学生在线服务系统。操作流程详见附件1。
(二)网上个人信息变更。在登录页面的左边栏,点击“个人资料维护”,对个人信息进行填写或修改,确保所填内容均为最新信息,准确有效。务必将所有栏目的每条信息补充完整,否则无法进行毕业确认。特别是学生的“院系名称”“专业名称”“学号”等相关信息填写完整后,点击提交,即完成信息修改。
(三)网上提交毕业确认申请。在登录页面的左边栏,点击“毕业确认申请”,查看个人信息及贷款情况一栏,了解贷款的历史信息及还款计划,确认无误后,点击“毕业确认申请”,再点击“导出生源地毕业确认申请表”,打印纸质版,签字按手印后交至辅导员处。网上提交毕业确认申请截止时间为6月10日。
(四)打印毕业确认表。请各学院根据《2025届生源地贷款毕业学生列表》(附件2)督促相关学生打印毕业确认表,并组织学生进行核对签字、摁手印(右手食指)。毕业确认表由高校和贷款学生各存一份,学生可将毕业确认表以邮寄、扫描等形式提交至辅导员处,请各学院于6月13日前以学院为单位报送学生毕业确认表(每人一份),毕业确认表需按照《2025届生源地贷款毕业学生列表》表格内学生姓名顺序进行排序。
(五)毕业确认审核。学生资助科根据各学院报送的毕业确认表,在国开行生源地贷款系统(后台)完成毕业确认审核操作,并将未及时申请毕业确认的学生名单反馈给各学院学生资助专员。各学院要做好提醒工作,督促相关毕业生在离校前完成贷款毕业确认手续。
二、就学信息变更
(一)如学生继续攻读更高学历或不能正常毕业需延长学制的,请各学院填写《申请就学信息变更学生汇总表》(附件3),写明申请变更原因,并于6月13日上报。同时告知学生持录取通知书或相关证明材料在7月31日前,到县(区)资助中心办理就学信息变更和还款计划变更。
(二)如学生在校期间更名的,请告知学生持相关证明材料到县(区)资助中心办理就学信息变更手续,完成变更手续后才能提交毕业确认申请。
(三)如学生发生休学、退学等学籍异动情况的,请告知学生持相关证明材料到县(区)资助中心办理就学信息变更手续。如未及时办理就学信息变更工作,国家开发银行将按期计算学生个人利息。学生未按时归还的,属于违约行为。
三、注意事项
(一)申请毕业确认的学生应及时登录国家开发银行贷款信息网修改联系方式、联系人等信息;并于每年11月30日前登录系统查询应还利息、本金等还款信息,遇到相关问题及时与当地县区资助中心老师联系咨询。
(二)根据《关于做好2025年国家助学贷款免息及本金延期偿还工作的通知》(财教〔2025〕69号)文件精神,为加大保障和改善民生力度,支持做好2025年高校毕业生就业服务工作,自2025年1月1日起,对2025年及以前年度毕业的贷款学生2025年内应偿还的国家助学贷款利息予以免除,参照国家助学贷款贴息政策,免除的利息由中央财政和地方财政分别承担。对2025年及以前年度毕业的贷款学生2025年内应偿还的国家助学贷款本金,经贷款学生自主申请,可延期1年偿还,按照有关规定,贷款期限最长不超过22年,延期贷款不计罚息和复利,风险分类暂不下调。详细政策可在国家开发银行官网查阅或拨打国开行服务热线95593咨询。
四、工作要求
毕业确认工作是确保贷款学生毕业后联系畅通的重要保障,是有效开展贷后管理工作的前提和基础。各学院要高度重视毕业确认工作,务必覆盖所有毕业离校贷款学生,将诚信教育融入思想政治教育过程中。毕业班辅导员应结合学生生活、就业等实际情况,在贷款学生离校前与学生进行一次诚信教育谈话,告知贷款学生还款知识、贷款违约后果等,使诚信理念深入学生内心,毕业后自觉履行还款义务。
未尽事宜请联系学生工作部资助科,联系人:黄璠,联系电话0772-3517505。
附件:1.生源地助学贷款毕业生毕业确认网上操作流程
2.2025届生源地贷款毕业学生列表
3.申请就学信息变更学生汇总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