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党政主要领导干部和国有企事业单位主要领导人员经济责任审计规定》(中办发〔2019)45号)和《教育系统内部审计工作规定》(教育部令第47号)、《广西壮族自治区内部审计工作规定》(自治区人民政府令第138号)、《第 2205号内部审计具体准则―—经济责任审计》等文件精神,受学校人事处委托,审计处派出审计组,我处于2025年8月26日起,对4位同志开展离任经济责任审计,名单如下:

审计期间如有情况需要反映,请与审计处联系。
联系人及联系电话:古小萍 3517300
电子邮箱:lzgxysjs8@163.com
办公地址:科教楼815审计处办公室
审计处
2025年9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