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作职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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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审计室工作职责


在学校的领导下,履行内部审计监督职责。主要工作职责如下:

一、负责制定学校审计工作规章制度及工作计划并组织实施。

二、对学校贯彻落实国家重大政策措施情况进行审计。

三、对学校发展规划、战略决策、重大措施以及年度业务计划执行情况进行审计。

四、负责财务收支、财务预决算及其有关的经济活动审计,负责境外机构、境外资产和境外经济活动审计。

五、负责内部控制及风险管理情况审计;

六、根据学校有关部门的委托,负责对学校内部管理的干部履行经济责任的情况进行审计。

七、负责对学校重大基本建设、修缮工程项目的预、结算进行审计。

八、负责对学校重大经济合同(协议)、大宗物资采购、重大基建修缮工程项目的变更签证及进度款的支付申请进行审签。

九、负责督促落实审计发现的问题整改。

十、根据工作需要,经学校授权委托社会中介机构对有关事项进行审计。

十一、起草各种审计文件,向上级主管部门和学校领导报送审计报告、审计调查报告、审计计划和总结。

十二、整理审计资料,建立审计档案,做好相应的审计保密工作。

十三、完成学校布置的其它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