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事处(教师工作部合署)在学校的领导下,负责制定人力资源规划和管理制度、中层干部队伍建设、人才招聘与配置、师资培训、绩效管理、薪资管理、合同管理、职称改革、教师思想政治工作、师德师风建设、教师发展等工作。主要工作职责如下:
人事处
1.贯彻落实上级有关人事法规、方针政策,结合学校实际组织编制、执行、监督实施人力资源管理制度;
2.协助做好学校机构设置,组织做好岗位编制、招聘计划、人员招聘及内部调配等工作;
3.组织做好学校中层管理人员的选拔、考察、任免、培训和管理等工作;
4.组织做好学校薪酬福利工作,完善薪酬分配体系;做好日常的工资、福利等方面的管理服务工作;
5.建立和完善绩效管理体系,健全绩效考核标准,编制绩效管理与考核方案并组织实施,负责教职工的考核、考勤、奖惩的管理;
6.协助有关部门调查处理职工违反国家法律法规和学校制度的行为和案件;
7.组织制定并实施学校师资队伍建设规划;
8.负责制定中青年教师教学能力培养培训计划,并统筹组织实施;
9.组织开展教师岗前培训、国内外交流与培训等,帮助教师规划职业生涯,为教师发展提供服务;
10.做好教师网络培训工作,建设、维护和管理好各类培训共享平台;
11.组织新进教师参加教师岗前培训、高校教师资格证的申报;
12.负责教职工社会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生育保险的申办、转移等工作;
13.负责教职工劳动合同的签订、续签、解除等工作;
14.组织各级各类人才工程、荣誉等选拔、推荐工作;
15.负责教职工人事档案的管理;
16.负责人事报表的统计及教职工信息库建设;
17.负责非校编人员工资的核发及社保缴纳工作;
18.负责职称改革、专业技术职务评聘和管理;
19.完成学校布置的其它工作。
教师工作部
1.贯彻落实学校党委关于教师思想政治和意识形态领域的决策和部署,制定教师思想政治教育等工作的规划,做好学校教师的思想政治教育工作;
2.组织开展教师思想政治教育工作,建立健全教师职业道德规范、师德建设长效机制,统筹做好师德师风建设工作、先进人物评选等活动;
3.负责对新入职教师的思想政治、品德作风的综合考察和把关,组织开展新入职教师的入职教育、校史校情教育、国情教育等;
4.组织开展教师的思想政治、师德师风评价,建立健全教师思想政治表现考察制度,协助相关部门做好教师职称评审、岗位评聘、考核评价、职务(级)晋升等工作;
5.完成学校布置的其它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