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事处(教师工作部合署)设置处长1人,下设三个科室,人事科科长1人,师资科科长1人,教师工作科科长1人,人事职员1人、师资职员1人、劳资职员1人、人事档案(职改)职员1人。具体业务分管及联系方式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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