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 · 规章制度 · 学校管理制度 · 正文

学校管理制度

软件学院计算机实验室安全操作规程
来源: 发布日期:2022/06/06 点击量:

计算机实验室安全管理制度

一、实验管理人员全面负责实验室的安全,负责实验室设备、教师及学生人身安全。定期组织相关人员学习安全、消防、救护知识及防范;定期检查落实安全管理制度。

二、实验室重要位置设立明显警示标志。安全管理制度和设备操作规程张挂在明显易看的地方,严格执行,不得违章。上机操作必须在教师的指导下进行,出现异常情况,应及时报告指导教师或者计算机实验室管理员,不得自行处理。

三、实验前要全面检查安全,任何试验都要有安全措施,贵重精密仪器设备要有安全操作规程。如有运行中的仪器设备,实验人员不得离开现场,实验结束离开实验室之前要关好门窗,切断电源、水源和火源。

四、实验室内不得有明火,严禁吸烟。配备符合实验室条件要求足量的消防器材,严禁随意搬动和损坏消防器材,擅自挪用和使用的人员,按消防有关法律法规予以追究。

五、易燃、易爆物品必须存放在安全处,妥善安放,指定专人负责保管。如遇火灾,除立即采取必要的消防措施组织灭火外,应马上报警,并及时向上级部门报告。火灾解除后要注意保护现场。

六、加强防盗措施,如有盗窃和事故发生,不得隐瞒,应及时报告主管部门和保卫部门,并保护好现场。

七、一旦发现计算机有损坏,要查明原因,追究责任,若是人为事故,要照价赔偿。

八、禁止随意乱动实验室的设施,不得拆卸机器。保护实验室的桌椅、门窗、墙壁。

九、对违反安全管理制度和安全操作规程的工作人员和学生要进行严肃的批评和教育,造成严重后果的,按照学校或国家相关规定追究责任。

上一条:软件学院计算机实验室学生上机制度
下一条:软件学院计算机实验室管理制度

版权所有:柳州工学院软件学院  联系电话:0772-3517572 地址:中国·广西柳州市鱼峰区新柳大道99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