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我校组织的采购活动实施过程中,部分投标及中标供应商存在失信行为。根据《柳州工学院供应商黑名单管理暂行办法》(资产发〔2024〕15号)的相关规定,为保障学校采购工作的正常开展,现将相关失信供应商处理情况及结果通告如下:
一、处理依据
根据《柳州工学院供应商黑名单管理暂行办法》(资产发〔2024〕15号)第七条规定:供应商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相关业务部门反馈,资产管理处核实并经学校有关程序审核认定后列入学校供应商黑名单:
(一)达到社会评价层面的黑名单供应商认定标准的;
(二)提供虚假资料获取合格供应商资格的;
(三)有串通投标、弄虚作假等违法违规行为的;
(四)采取不正当手段妨碍、排挤其他供应商投标中标的;
(五)中标通知书发出后,无故拒签合同的;
(六)中标后擅自转包(如合同允许的除外)或违法分包的;
(七)中标后无正当理由,未在规定时间内签订合同的;
(八)不履行或不当履行合同义务造成学校经济损失的;
(九)未按合同规定擅自解除合同的;
(十)提供假冒伪劣商品或以次充好、以假乱真的;
(十一)拒绝学校监督检查或所提供的材料不能真实反映情况的;
(十二)无理缠诉或恶意投诉的;
(十三)有其他违法违纪、失信行为的。
二、处理结果
柳州友成建设工程有限公司、广西凯歆建设工程有限公司、广西汇庚建设工程有限公司(原广西宇兴建筑工程有限公司)、广西明信劳务服务有限公司存在失信行为,严重影响到了学校有关项目的执行进度及项目质量。经学校研究决定,广西凯歆建设工程有限公司、广西汇庚建设工程有限公司(原广西宇兴建筑工程有限公司)、广西明信劳务服务有限公司及其法人、相关项目负责人2年内不得参与我校发起的任何采购活动;柳州友成建设工程有限公司的及其法人、相关项目负责人2年内不得参与我校发起的任何采购活动。禁止期均从2025年8月27日起计。
事项咨询,可联系资产管理处,联系电话:0772-3517096。
柳州工学院资产管理处
2025年9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