课程建设

关于开展我校第四批自治区级一流本科课程推荐申报工作的通知
发布者:教务处  浏览:  时间:2025-05-16


校属各相关单位

为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及全国、全区教育大会精神根据《自治区教育厅关于开展第四批自治区级一流本科课程认定工作的通知》(桂教高教〔2025〕16号)文件精神,经研究决定我校将开展批自治区级一流本科课程推荐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基本原则

(一)坚持分类建设。依据高校办学定位和人才培养目标定位,建设适应创新型、复合型、应用型人才培养需要的一流本科课程,实现不同类型高校一流本科课程建设全覆盖。

(二)坚持扶强扶特。着力强化课程建设对专业建设和经济社会发展的支撑作用,重点支持有一定建设基础、对一流本科专业建设点和自治区重点发展新兴产业有强支撑、具有区域优势特色的课程。

(三)提升高阶性。课程目标坚持知识、能力、素质有机融合,培养学生解决复杂问题的综合能力和高级思维。课程内容强调广度和深度,突破习惯性认知模式,培养学生深度分析、大胆质疑、勇于创新的精神和能力。

(四)突出创新性。教学内容体现前沿性与时代性,主动适应新技术、新产业、新业态、新模式的发展,及时将学术研究、科技发展前沿成果引入课程。教学方法体现先进性与互动性,大力推进现代信息技术与教学深度融合,积极引导学生进行探究式与个性化学习。主动适应当前人工智能发展趋势,深化人工智能辅助教师教学、学生学习、教学管理,打造课程建设新范式。

(五)增加挑战度。课程设计增加研究性、创新性、综合性内容,加大学生学习投入,科学“增负”,让学生体验“跳一跳才能够得着”的学习挑战。严格考核考试评价,增强学生经过刻苦学习收获能力和素质提高的成就感。

二、推荐课程类型及数量

根据《自治区教育厅关于开展第四批自治区级一流本科课程认定工作的通知》(见附件1),我校将依据文件要求,推荐1门线上一流本科课程、1门线下一流本科课程、1门线上线下混合式一流本科课程、1门虚拟仿真实验教学一流本科课程、1门社会实践一流本科课程。每人每年限申报一门课程(含课程负责人及团队主要成员)。

三、认定条件

   (一)通用基本条件

参与认定的课程须于2025年1月31日前至少经过两个学期或两个教学周期的建设和完善,取得实质性改革成效,在同类课程中具有鲜明特色、良好的教学效果,并承诺入选后将持续改进。此前参加过自治区级一流本科课程推荐但未通过认定的课程,须经进一步修改完善,在上次推荐之后至少经过一个完整教学周期的改革实践方可申报。

符合课程类型基本形态和特殊要求的同时,在以下多个方面具备实质性创新,有较大的借鉴和推广价值。

1.教学理念先进。坚持立德树人,体现以学生发展为中心,致力于开启学生内在潜力和学习动力,注重学生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

2.课程教学团队教学成果显著。课程负责人须为申报高校正式聘用的教师,具有丰富的教学经验和较高学术造诣。团队主要成员一般为近5年内讲授该课程教师,具备良好的师德师风,具有丰富的教学经验,较高学术造诣,积极投身教学改革,教学能力强,能够运用新技术提高教学效率、提升教学质量。参与申报课程的所有团队成员均须由其所在学校(或工作单位)校级党委或相当级别党组织出具政治审查意见。

3.课程目标有效支撑培养目标达成。课程目标符合学校办学定位和人才培养目标,注重知识和能力双重培养。

4.课程教学设计科学合理。围绕目标达成、教学内容、组织实施和多元评价需求进行整体规划,教学策略、教学方法、教学过程、教学评价等设计合理。

5.课程内容与资源与时俱进。课程内容结构符合学生发展规律与时代需求,依据学科前沿动态与社会发展需求动态更新知识体系,契合课程目标,教材选用符合教育部和学校教材选用规定,教学资源丰富多样,体现思想性、科学性和时代性。

6.教学组织与实施突出学生中心地位。根据学生认知规律和接受特点,创新教与学模式,因材施教,促进师生之间、学生之间的交流互动、资源共享、知识生成,教学反馈及时,教学效果显著。

7.课程管理与评价可测量。教师备课要求明确,学生学习管理严格。针对教学目标、教学内容、教学组织等采用多元化考核评价,过程可回溯,诊断改进积极有效。教学过程材料完整,可借鉴可监督。

(二)分类型认定条件

1.线上课程。第一期上线开课时间不得晚于2024年7月31日。申报的团队主要成员须为平台显示授课教师。不具备大规模在线开放课程特征的课程,如视频公开课和资源共享课,仅对本校或少数高校学生开放的小规模专属在线课程(SPOC)和应用于非全日制学生的网络教育课程,以及无完整教学过程和教学活动的在线课程等,不在认定范围。课程平台须按照《中国互联网管理条例》等规定,完成有关的备案和审批手续,须至少获得国家信息安全等级保护二级认证。

2.线下课程。相比传统面授课程,线下课程应在内容和教学方式方法上与时俱进,注重提升学生综合能力。鼓励线下课程深度整合近年来教育教学改革经验,依托智慧教室等平台,探索课程教学模式创新。

3.线上线下混合式课程。应基于慕课、专属在线课程(SP0C)或其他在线课程,合理分配学时,有效利用线上优质资源,并结合线上线下实际开展教学活动,应具有可追溯的学生在线学习记录。学校应有政策的支持,并在教学管理制度中保障和体现。

4.虚拟仿真实验教学课程。应纳入本专业教学计划,不少于2个课时,有两个轮次的教学应用。学生实际参与的交互性实验操作步骤须不少于10步。课程的教学设计须具有原创性,课程所属高校须对课程单独享有或者与合作开发的自然人、法人或其他组织共同享有软件著作权(共享权自申报之日起5年以上)。有效链接网址应直接指向该实验,且保持链接畅通。实验系统应符合《信息安全等级保护管理办法》中至少二级等保的相关要求,并提供由第三方专业测评机构出具的证明材料。

5.社会实践课程。应为纳入人才培养方案的非实习、非实训课程,配备理论指导教师,具有稳定的实践基地,学生70%以上学时深入基层。鼓励通过“青年红色筑梦之旅”“互联网十”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创新创业和思想政治理论课社会实践等活动,推动思想政治教育、专业教育与社会服务紧密结合。

四、工作安排

(一)单位组织申报及推荐(5月16日—6月3日)

各教学单位负责自主组织本单位遴选推荐工作,并于2025年6月3日前提交推荐课程材料,完成“教学质量工程项目管理平台”相关填报工作。按照系统要求的文件类型上传并完成教学单位审核,平台网址:http://v8903.kypt.chaoxing.com/。

(二)学校遴选(6月4日—6月20日)

学校组织评审,公示推荐课程名单。

(三)填报系统(6月21日—6月30日)

课程团队按要求将课程所有材料提交至广西本科教育网(网 址:http://bkjy.gxeduyun.edu.cn)

(四)现场评审(8月30日前)

根据自治区教育厅的通知安排,组织通过网络初评的线下课程和线上线下混合式课程参加现场评审,现场评审包含现场说课程、回答专家提问等,具体时间及地点将后续通知。

五、申报材料

(一)第批自治区级一流本科课程推荐汇总表(见附件2)

(二)不同类型课程需提交相应的一流本科课程申报书(见附件3、4、5、6、7),并按照申报书的附件材料清单要求准备相关支撑材料。

以上所有材料均须通过“教学质量工程项目管理平台”(网址:http://v8903.kypt.chaoxing.com)在线提交,各单位账号、密码、平台操作手册在教学工作QQ群公布。

六、其他事项

(一)各教学单位应深刻领会一流本科课程建设的核心价值,特别是那些拥有自治区级一流本科专业建设点的单位,应重点培育和示范引领,激发教师全面参与课程理念、内容和模式的创新。通过打造“金课”、淘汰“水课”的教学改革氛围,积极争取自治区级一流本科课程的认定,以确保顺利通过自治区级一流本科专业建设点的验收。

(二)各教学单位要统筹协调校内遴选推荐工作,对照教育部和自治区有关要求开展一流本科课程的申报推荐工作。评价遴选程序要保证规范、科学,确保课程质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