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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2025年上半年广西高等学校教师资格理论考试工作的通知

发布者:  时间:2025-03-06  浏览:

属各单位

根据《自治区招生考试院关于做好2025年上半年广西高等学校教师资格理论考试工作的通知》(桂考院202516号)文件精神,现将我校2025年上半年高校教师资格理论考试工作安排如下

一、时间安排

(一)报名时间:3月10日9:00至14日17:00。

(二)交费时间:3月10日9:00至15日17:00。

(三)信息更正申请受理截止时间:3月21日17:00。

(四)《准考证》打印时间:4月21日9:00至4月26日

17:00。

(五)发票申领时间:4月21日9:00起。

(六)考试时间:4月26日。

二、报考对象

(一)报考人员应当符合广西高校教师资格认定的基本条件:

1.遵守宪法和法律,热爱教育事业,具有良好的思想品德。

2.具备研究生或者大学本科毕业学历。

3.符合认定高校教师资格的体检标准。

4.已完成广西高等学校教师岗前培训。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名参加考试:

1.被依法剥夺政治权利或者因故意犯罪受到有期徒刑以上刑事处罚的。

2.被撤销教师资格未满5年的。

3.被给予不得报名参加教师资格考试处理且期限未满的。

有前款规定情形之一的人员,已经报名缴费的,报名无效;已经参加考试的,考试成绩无效。

(三)我校已完成岗前培训但未通过教师资格理论考试的自有专任教师必须报名考试。

三、免考条件

根据自治区教育厅《关于进一步明确高等学校教师岗前培训和理论考试免修免考等有关问题的通知》(桂教师范〔2012〕12号),符合以下条件的人员可以免考相关课程。

1.具有副高以上职称或博士学位的高等学校在编在岗教学人员,申请高校教师资格可以免考高校教师资格理论考试4门课程。

2.凡是在高等学校教育专业学科门类本科及以上毕业的人员,在校学习期间修学过《高等教育学》和《高等教育心理学》课程(注:以学生成绩登记表显示的课程名称为“高等教育学”“高等教育心理学”为准),并考试成绩合格,可以申请免考《高等教育学》和《高等教育心理学》2门课程。如果在“教育学”“心理学”前面没有冠以“高等教育”4字的,则不属于免考范围。

符合免考条件的考生无需报名,也无需办理免考手续。考生如进行报名和缴费,则视为自愿参加此项考试,所交纳的考试费一律不予退还。

四、考试安排

考试采用机考、闭卷模式,具体考试时间、考试科目安排如下:

日期

时间

考试科目

4月26日

(星期六)

9:00-10:00

高等教育心理学

11:00-12:00

高等教育学

14:30-15:30

高等教育法规概论

16:30-17:30

高等学校教师职业道德修养

五、考区安排

本次考试在南宁市、柳州市、桂林市、玉林市、百色市、北海市、钦州市、河池市、崇左市和扶绥县等10个设区市、县的高校设置考点。报名系统自动对应考区,对应原则为当地设有考点的考生在属地参加报考。

六、合格分数线

《高等教育心理学》《高等教育学》高等教育法规概论》《高等学校教师职业道德修养4门科目考试成绩的合格分数线均设定为60分。

七、报名及缴费

(一)网上报名

符合报考条件的人员310日开始可登录“广西招生考试院”网站(https://www.gxeea.cn,下同)“系统导航→考试报名→广西高校教师资格考试综合管理系统”(以下简称报名系统),按照步骤和要求填写信息进行报名,逾期不安排补报名。

(二)网上缴费

考生须在缴费截止时间前登录报名系统支付考试费,此项考试不接受现场缴费。逾期不交费的,视为考生自动放弃报名,不安排补交费。

其他事宜,详见附件2025年广西高等学校教师资格理论考试公告》。

 

附件:2025年广西高等学校教师资格理论考试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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