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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西加强举报辟谣宣传“五进”若干措施的工作方案

来源:自治区党委网信办等部门 时间:2025-08-25 15:43:23 作者: 自治区党委网信办等部门 点击:

为进一步发挥互联网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工作在网络空间综合治理中的重要作用,引导广大党员干部、群众积极参与网络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自觉抵制网络谣言,营造全民共同维护清朗网络空间的浓厚氛围,推动举报辟谣宣传“进社区(乡村)、进企业、进校园、进机关、进网络”,制定如下措施。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特别是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网络强国的重要思想为指导,贯彻落实全国网信办主任会议、全国网络举报工作会议、全国网络辟谣联动机制第二次全体会议精神,通过开展互联网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辟谣宣传“进社区(进乡村)、进企业、进校园、进机关、进网络”活动,全面提升全社会对互联网违法和不良信息的认知能力和举报意识,提高全社会识谣辨谣防谣能力,构建“全民参与、共建清朗网络空间”的良好格局,为营造健康、有序的网络环境提供坚实保障。

二、工作目标

1.提高全民知晓度:确保活动覆盖各类社区(乡村)、企业、学校、机关单位及新闻媒体、网站,提高全民对举报辟谣工作的知晓度。

2.提高公众认知度:使广大群众、企业员工、师生、机关干部等充分了解互联网违法和不良信息的类别、危害及举报方式,提高识谣辨谣防谣能力,增强抵制违法和不良信息的主动性。

3.提高社会参与度:引导公众积极参与举报工作,畅通举报受理渠道,推动形成政府主导、社会协同、公众参与的良好局面。

三、工作安排

(一)举报辟谣宣传“进社区(乡村)”

1.开展常态化宣传。利用主题党日活动、志愿服务活动等,通过设置宣传展板、发放宣传手册、现场讲解等方式,向广大群众普及互联网违法和不良信息类型、举报渠道,科普常见谣言类型等。邀请举报机构工作人员、法律专家或网络安全专家等开展举报辟谣专题宣传。利用“广西三月三”、重阳节、圩日、民俗节日等重要时间节点,结合本地少数民族文化,组织开展群众喜闻乐见的举报辟谣宣传活动。

2.开展针对性宣传。在街道(乡镇)网站或微信公众号等平台外链中央网信办举报中心网站(https://www.12377.cn)、广西互联网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中心网站(https://www.gxjubao.org.cn),转发《今日辟谣榜》和涉桂辟谣稿件。组织工作人员、网格员、志愿服务队伍学习举报和辟谣知识,提升宣传能力。在公告栏和党员活动中心、农家书屋等公共活动场所,张贴网络举报宣传海报(附二维码可直达举报平台)。针对老年人、家庭主妇、个体商户、外卖员、快递小哥等群体,开展网络举报和识谣辨谣防谣知识“点对点”宣传。

责任单位:自治区党委网信办、自治区党委社会工作部

(二)举报辟谣宣传“进企业”

3.在本部门网站(含二层机构)或政务平台外链中央网信办举报中心网站(https://www.12377.cn)、广西互联网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中心网站(https://www.gxjubao.org.cn),对《“e”路护企侵权举报指南》等内容进行宣推。开展涉企侵权举报业务培训,指导全区各重点国有企业、重点民营企业开展培训,解读涉企网络侵权举报类型和涉企辟谣等内容,维护企业和企业家合法权益。制作《广西涉企网络侵权信息举报工作指南》,供企业参考使用。

4.通过召开座谈会、实地调研等方式,摸排收集各企业遭受网络侵权情况。建立与重点企业的沟通对接渠道,了解企业合理诉求,进行“一对一”定向辅导。向来办理营业执照的企业法人,科普涉企侵权举报类型和举报渠道。

责任单位:自治区国资委、自治区工业和信息化厅、自治区市场监管局、自治区工商联

(三)举报辟谣宣传“进校园”

5.在校园网站显著位置外链中央网信办举报中心网站(https://www.12377.cn)、广西互联网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中心网站(https://www.gxjubao.org.cn),号召大学生加入网络举报志愿者队伍,指导大学生群体开展互联网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工作。

6.利用开学季、主题班会课、思政课、运动会和特色课等,科普互联网违法和不良信息类型、谣言信息类别、举报途径等,“以案说法”讲解谣言典型案例、编造传播谣言需承担的法律责任等,提高广大师生识谣辨谣防谣能力,自觉抵制网络谣言。

责任单位:自治区教育厅

(四)举报辟谣宣传“进机关”

7.在本单位网站或政务平台外链中央网信办举报中心网站(https://www.12377.cn)、广西互联网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中心网站(https://www.gxjubao.org.cn),推送中国互联网联合辟谣平台“今日辟谣榜”内容及涉桂辟谣稿件。

8.以主题党日、“学雷锋”“宪法日”、网络安全宣传周等活动为契机,组织机关党员干部学习网络举报特别是侵权举报相关知识,科普识谣辨谣防谣常识。鼓励机关党员干部加入网络举报志愿者队伍,主动融入互联网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工作。提升机关党员干部文明上网意识,规范网络行为,维护合法权益。

责任单位:各级各单位

(五)举报辟谣宣传“进网络”

9.督促指导广西新闻网、广西网络广播电视台、南宁新闻网发挥主流媒体优势,大力宣推中央网信办举报中心及广西互联网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中心发布的重要稿件,宣传广西各级各单位开展的举报辟谣工作、指导各地主流媒体网站、平台发挥优势,大力推送上级重要稿件,宣传举报辟谣工作。

10.压实广西新闻网、广西网络广播电视台、南宁新闻网主体责任,指导各地主流媒体网站、平台,开通本网站举报渠道(含涉企侵权)或外链广西互联网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中心网站(https://www.gxjubao.org.cn),完善网络举报受理处置机制,安排专人负责、依法及时处理网民举报线索(含涉企侵权),做好网站平台网络举报专项检查工作。

责任单位:自治区党委网信办、自治区党委宣传部、各相关职能部门

四、工作要求

(一)提高政治站位。做好网络举报辟谣宣传工作,是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精神、打赢网上意识形态斗争的必然要求,是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保障人民群众合法权益的重要举措。各地各单位要提高政治站位,充分认识做好网络举报辟谣宣传工作的重要意义,把网络举报辟谣宣传工作纳入本部门宣传工作,同部署、同谋划、同推进,确保工作取得实效。

(二)形成工作合力。各地各单位要加强联动协作,建立沟通机制,实现信息共享,及时协调解决工作中遇到的问题,确保活动顺利开展。充分挖掘和培育网络举报志愿者,调动社会力量共同参与网络空间治理。

(三)提升宣传质效。各地各单位要放大宣传声量,普及互联网违法不良信息和识谣辨谣防谣知识,提高公众防范意识。结合民族、民俗特色,针对不同群体,采取有针对性的宣传内容和形式,及时总结经验、典型案例和创新做法,全面提升网络举报辟谣工作的社会影响。


附件:1.互联网违法和不良信息类型和举报渠道

          2.涉企网络侵权信息类型、举报条件和所需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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