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2024年文件材料归档工作的通知
校属各单位: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高等学校档案管理办法》相关规定,为确保2024年度学校在行政、教学、管理等各项工作中形成的各类重要文件材料能够准确、完整收集归档,现组织开展全校2024年重要文件材料归档工作,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文件材料归档范围
2024年1月1日至2024年12月31日形成的重要文件材料,具体归档范围详见附件1(《柳州工学院各单位文件材料归档范围》)。
二、文件材料归档要求
(一)凡应归档的文件材料,各单位要做到齐全、完整,确保其真实性,并且按发文字号或文件材料产生时间进行排序;
(二)归档的各类文件材料原则上应为原件(包括发文和底稿),复印件和传真件等一般不作为归档文件材料,重要文件复印件除外;
(三)归档的文件材料必须是已生效的最终版本,要求做到纸质版与电子版同步归档;
(四)各单位填写文件材料移交目录(一式二份,见附件2),盖章后移交综合档案室;
(五)各单位应严格按照以下时间移交。移交不完整的单位,综合档案室将发放催档函,相关单位自收函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应补齐档案,否则将视为档案材料移交不完整并给予全校通报。
三、相关要求与注意事项
(一)如涉及学校内设组织机构调整,移交单位以现有机构为准,移交内容以档案形成时的实际情况为准。
(二)各单位文件材料移交时间安排如下:

其他未尽事项请与党政办公室综合档案室联系,联系人:孙老师,联系电话:3517070。
附件:1.柳州工学院各单位文件材料归档范围
2.文件材料移交目录